一、 发票开具
1、所有商品发票均由所属销售商家负责开具,且所有开具的发票均为合法有效。
2、顾客在结算过程中可以选择是否开具发票,商家会按照顾客的选择为顾客开具发票。
3、所有商品仅按顾客实付现金金额开具发票,不包括抵用券、返利金额、礼品卡等金额部分。
4、若顾客订购的是数码、手机、电脑、家电类商品,为了保证顾客能充分享受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,无论顾客是否选择开具发票,商家均会随单为顾客开具普通发票,发票内容默认为顾客订购的商品全称和型号,且不支持发票内容修改,如给顾客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;如需将普通发票换开为增值税专用发票(电子发票不支持换开),则必须退回普通发票原件。
5、若顾客选择预付卡或积分方式进行支付,则对于该部分支付金额,顾客仅可选择开具0元发票。
二、普通发票
1.发票抬头:
(1)发票抬头不能为空;
(2)您可填写:"个人"、您的姓名、或您的单位名称
(3)由于税务局提供的开票软件字数限制(最多40个字)剩余字数会和纳税人识别号重叠而无法显示,请索要普票时抬头字数不要超过40个